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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標示達共識 冠名須比品名小一半

汽車貸款屏東佳冬汽車貸款〔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米粉包裝標示塵埃落定!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昨天指出,上週五已與米粉公會達成共識,業者承諾遵照七月一日上路的新規定,即含米量百分之百才能叫米粉,含米量五十%以上者稱調合米粉,至於前述品名之外的冠名部分,須具地域性與歷史文化名稱才能標,如新竹米粉、埔里米粉,但冠名字體面積,須比品名小二分之一以下,且顏色、位置都不能比品名凸顯,以明確區隔。須以大於14號字體 標示含米量姜郁美另指,食藥署原要求業者,含米量五十%以上的商品,一律須在包裝正面,以大於十四號字體標示含米量,且希望能標示在品名旁的顯著位置,讓消費者一眼就能辨別,但也尊重業者在設計上美觀的需求;米粉公會代表均承諾,即使含米量在五十%以下,他們一樣都會在包裝正面明顯標示。姜郁美還說,有業者提及不一定會採用冠名,因為有些老廠牌的名號已夠響亮,房貸彰化芳苑房貸車貸信貸台南安南車貸信貸即便依新規定含米量五十%以下,品名須改叫炊粉、細粉、水粉等,由業者自訂,他們都有信心仍能受到消費者青睞。姜郁美說,七月一日至今,稽查人員至各大量販店、超市等地稽查,業者幾乎已百分之百改了新標示,連她昨天去市場看到的包裝商品,也都已經依規定改了。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米粉標示達共識-冠名須比品名小-半-221057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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